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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亞太/文化研究中心訪問學人申請要點

本中心為與國內外相關機構及研究人員進行學術交流及合作,接受大學、研究機構及各政府或民間機構從事研究工作者申請來本中心訪問,特訂定本要點如下:

  • 申請資格:國內外各大學博士生以上學者,或於各政府或民間機構從事研究工作者。
  •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隨到隨審,審核結果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 申請訪問者研究範圍需與本中心研究相關,並事先徵詢本中心一位研究人員同意擔任指導/接待教授。
  • 訪問期間:最長一年,期滿者以延長一次(最多一年)為限。申請延長時,逕行簽請中心召集人核可。
  • 訪問期間,應多與中心同仁交流,並須透過本中心安排公開演講或座談。
  • 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
    2. 申請人履歷表及著作目錄
    3. 推薦信一封
    4. 研究計畫書
    5. 身分證明(在職或在學證明,非本國籍申請者並請提供護照)
    6. 經費來源證明
    7. 本中心執行委員同意擔任指導/接待教授相關信函
    8. 訪問學者同意書

相關資料請以PDF格式寄送至承辦人信箱:wt.yang@mx.nthu.edu.tw

申請相關業務請洽本單位承辦人:wt.yang@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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