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與社會運動系列講座】台灣社區劇場的藝術實踐與社會實踐
講座時間:2022年12月1日 15:30-18:20
講座地點:清華大學人社院C310會議室
演講者:林偉瑜(國立台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專任副教授)
主持人:陳瑞樺(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撰稿人:江建勳(國立清華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生)
本學期「戲劇與社會運動」系列講座第七場,邀請來自國立台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的林偉瑜老師從政策、劇場界等角度深入剖析社區劇場的發展狀況,討論「台灣社區劇場的藝術實踐與社會實踐」。
九零年代的社區劇場發展簡介
偉瑜老師分別從政策面及劇場界描述兩者對於社區劇場的影響,並且對當時的社區劇場進行分類,闡述當時社區劇場所面臨的情況。
若從政策面來看,九零年代的社區劇場為何會開啟,主因在於文建會主導的「社區劇團活動推展計畫」(以下簡稱「社劇計畫」)在1991到94年間,每年挑選五個團體,一年給予兩百萬的經費支持。其主要目的在於縮短城鄉差距,並編寫在地故事以及培養在地編導人才。
當時劇場界亦有重要人物如鍾明德、周逸昌、邱坤良等提倡社區劇場,皆對社區劇團抱有期待。認為社區劇場確實能夠開拓不同類型的社區互動方式,並與社區互動、共生、相互學習。顯示對於當時代的劇場界人士來說,社區劇場已然是各家共同討論的話題之一。
偉瑜老師認為九零年代的社區劇場大致可以分為幾種,有地方性色彩強烈的社區劇團、小型的自發性社區劇團、濃烈社會改革的社區劇團及傳統社區劇場等,並進一步引了賴淑雅在《區區一齣戲:社區劇場理念與實務手冊》中的分類方式進行比較。從中可見當時的社區劇團形式可以說相當多元,有各自不同的演出路線及訴求。從藝術與社會的關係來看,自九零年代以來,社區劇場的發展可以分成兩個取向,分別為,以服務、改造社會為主的「社會實踐取向」,及以劇場藝術作為目的去服務社區的「藝術實踐取向」。
社區劇場的轉向:社區劇場發展計畫/社區總體營造
九零年代上半葉的社區劇場主要為地方性色彩強烈的社區劇場,他們以成為專業劇團為主要目的,大量演出以地方文史作為題材的故事,但卻很少參與社區及公共事務(藝術實踐取向)。到了九零年代下半葉或兩千年以後,主流社區劇場卻變成了小型的社區劇場(社會實踐取向),之所以有此轉變,與文建會的政策轉向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1991-1994年間的「社區劇場發展計畫」,該政策以文化藝術為主體,提倡精緻藝術、鼓勵藝術團體國際化等,這個政策的業務對象主要還是針對藝文界人士進行補助,是以藝術為主體的政策核心。
而在1994以後,文建會的政策有所改變,原本的社劇計畫轉變為「社區總體營造」(以下簡稱社造),兩者雖然同樣對於社區劇場給予補助,但兩者的核心概念是相當不同的。社區總體營造是以社區為主體的文化政策,其致力推行地方文藝自治、強化地方文藝建設等,在文化領域中建立社區意識,並將其與公民意識進行連結,透過文化藝術的活動來塑造全民的文化共同體。以此,這個計畫的主要對象從藝術家轉向了社區民眾,頗有去中心化的意圖。
以此,原先藝術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開始蕭條了,社會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受到大力補助而蓬勃發展。然而這兩條路線並非互斥,為何藝術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難以為繼?
藝術實踐路線社區劇場難以為繼?
偉瑜老師接著從兩個角度梳理藝術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難以為繼的原因,分別從推行者與政策面的角度,及劇場界人士觀點來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因為政策的轉型,「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欲提出的是文化地方自治以及去中心化的概念,更因為該政策對於社劇計畫的精緻化藝術路線的否定,使得社區總體營造排除了藝術性的劇場,同時也排除了藝術家,自然不會培育藝術家擔任社區劇場的協作者,強烈排除藝術專業主義,推行實用主義取向,排擠了藝術路線的發展。
另一方面乃是劇場界對於社區劇場缺乏理解及認識。不管是蘇桂枝、周逸昌或黃以雯,當時諸多劇場界的重要人士,他們的認知其實都還停留在社劇計畫時期,並沒有意識到社造政策主張的由下而上理念,並非是那種由劇團和藝術家主導創作和代言式的「藝術作品」,而是要讓民眾成為主體。更有甚者,因為九零年代小劇場亟欲專業化的氛圍,藝術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成為劇場界人士實踐社區劇場唯一的想像。以上兩者導致劇場界的觀點與政策的不相容,藝術實踐路線的社區劇場也就走向了消亡。
反思社區劇場
「既然社造政策的理念這麼好,為何還是無法培養公民意識呢?」講座來到尾聲,偉瑜老師以學者李丁讚所提出的問題作為反思。
偉瑜老師以法國哲學家洪席耶(Jacques Rancière)可感配置(le partage du sensible,又譯作感性配享)的概念來回應這個問題。洪席耶認為日常生活是被官方給配置且被既有的秩序給界定的,誰擁有話語權是早已被配置好的,為求重組感知的配置,藝術作品應當挑戰我們習以為常的認知。
但當平常只能接受官方的感性配置(如八點檔)的社區居民要獨自創作社區劇場,其實他們面臨的挑戰重重疊疊,自然難以讓劇場進行可感的重新配置,公民實踐精神也就無法被實踐。偉瑜老師以此認為,若是將社區劇場的功能性凌駕於藝術性之上,或民眾無法自主地重新配置感知,都將導致藝術(社區劇場)難以發揮它的潛能,甚至很有可能只是再度落入另一個政治跟倫理制度的可感配置規範。